公 告 编 号 |
201101 |
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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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名 称 |
潮州海外潮人博物馆施工总承包 |
招 标 人 |
潮州市文物旅游局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8-2225685 |
招 标 代 理 |
潮州市建设工程咨询 事务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龚小姐 |
联系电话 |
0768-2393316 |
工 程 地 点 |
潮州市太平路与中山路交界处 |
建 设 规 模 |
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约10250平方米(地上1~4层,地下1层)及室外环境及配套工程。 |
资 金 来 源 |
社会各界和华侨捐赠 部分由地方自筹 |
总投资 |
6000万元 |
招 标 内 容 |
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并经潮建图审[2010-19]号审查结果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
预 发 包 价 |
4380.35万元(含预留金790.2万元;暂列金额536.00万元) |
本工程 总工期 |
365个日历天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基本完成 |
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条件、必须提供的资料及须知 |
一、报名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工商年审,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含临时证书)有效资格,并取得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
3、自2008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或企业承诺书原件); |
4、开标时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工程履约保证金1314万元资信证明(必须是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开出的汇票)。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
二、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4、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07年至2009年企业财务状况表; |
5、自2008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报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或企业承诺书原件,原件不予退还); |
6、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7、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名审查后原件退回。 |
三、外地企业中标后应在10日内到潮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四、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1年3月8日至2011年3月14日止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
报名地点 |
广东省潮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