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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

公告日期:2012-11-12

本招标项目 石湾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禅发规统投【2012】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
二、项目名称:石湾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程
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中26号
三、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四、工程规模:根据业务功能需求进行办公用房改造,对楼宇消防系统升级及排水系统进行维修。工程总投资约190万元。本年度工程资金已落实。
五、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为45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为 2012年 11月;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六、招标内容:对 石湾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程 进行施工承包,施工内容包括:室内装修、室内给排水、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须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②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 或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资质(或以上) 或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具备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2、人员要求:
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并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的规定,外省投标单位持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不能在我省执业)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不允许在同一时间内参加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投标,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2施工员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3安全管理员1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与招标人存在隶属关系的法人及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直接隶属同一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业绩要求:2009年8月1日至今曾承接过1个或以上,且已完工的室内装修装饰工程(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4、信誉要求: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内在广东省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问题而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不良记录;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佛山市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5、其他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广东省外企业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人。
九、本工程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凡符合上述资质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2年 11 月  12 日9 时30分 至 2012年 11 月 16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西路15号)参加投标报名。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 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持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回执于报名时间内(五个工作日),到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五路黄洞办公楼B座二楼)购买招标文件。不购买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会时间:另行通知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招 标 人:  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         
地    址:   佛山市绿景一路3号   
联 系 人:  林生                 
电    话:  1370274807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五路黄洞办公楼B座二楼  
联 系 人:  古生  陈小姐           
电    话:  13119565120  18689293007  
传    真:  020-83643125 
电子邮件:  xm@gdhlzj.com 

信息来源:中国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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