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发改投[2011]22号文的批准,开平市污水处理服务中心现对开平市迳头污水处理系统管网二期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单位:开平市污水处理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开平市人和东路16号3幢
二、工程名称:开平市迳头污水处理系统管网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地址:开平市城区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工程概述:本项目分14个截污管线工程,实施管线总长26.91㎞,管径400㎜~800㎜,泵井1座;本项目还包括4个合流管渠改善工程,管线总长4.83㎞,管径100㎜~0.6*1.0m,泵井2座。项目总投资19291.7万元。工程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五、设计周期:中标单位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六、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期配合。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预审申请资格条件:
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含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含甲级)资质;
2 、勘察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已在投标单位注册;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 、在近三年内已成功完成过一项以上(含一项)类似的排水工程设计业务;
4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需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含甲级)资质。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九、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审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