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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东门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

公告日期:2011-04-06

   经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2010]111号文件批准,连州市东门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连州市东门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

1.1 工程地点:连州市东门南路攀桂里5号;1.2资金来源:单位自筹;1.3工期要求:180个日历日;1.4工程造价预算:约人民币150万元;1.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6建设规模:将连州市东门南路攀桂里5号的直管公房拆除改建,建钢筋混凝土结构六层公共租赁房一栋(共24套),占地面积220平方米;1.7建筑总面积:约1300平方米: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

二、投标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a.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b.具备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c、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房屋建筑专业的注册建造师。

2.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申请人没有发生过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3. 其它要求:a.清远市外申请人必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清远市外来建筑业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登记后方可提出投标申请;b.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申请表(申请表格式可在清远市建设局信息网qyjs.gov.cn下载。);2.清远市外来建筑业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登记(清远市外申请人);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建造师注册证书;7.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印章的2~8项资料复印件,用A4纸规格按顺序与其他原件资料一并装订成册并由投标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面交。复印件资料须核查原件。

四、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信息来源:必联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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